近日,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万元。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新市监处罚﹝2025﹞X00103号”,于2025年8月29日正式下达。
2025年7月8日,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白象尚选专卖店”中销售“白象羽衣甘蓝轻轻面(躺平版)”时,宣称产品为“低热量无负担”,但实际检测数据显示该产品能量为每份(110克)1348千焦。经查,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关于“低能量”(≤170千焦/100克)的标准要求,属于虚假宣传。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自2025年5月20日起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虚假广告,该广告内容由公司运营部设计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截至2025年6月27日,该产品共销售1768单,货值金额97063.2元。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下架涉案商品,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案发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依法给予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5-25,法定代表人为姚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81MA264J4A7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202-6室,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6566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