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晴
10月24日,德州市举行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情况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德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疗保险是唯一覆盖全体人民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险,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制度安排。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下,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09.37万,其中职工参保人数91.16万,居民参保人数418.21万。2025年1至9月,享受待遇1369.58万人次,就医总费用88.58亿元,基金支付49.64亿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25年,德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上年度标准不增加,每人每年4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也就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论专科生、本科生,还是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0元,可按学制趸交(一次性交清),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同时,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及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补贴,其中低保对象2025年参保补贴标准为400元,其他困难群众补贴标准为200元。
集中缴费期及待遇享受期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外缴费或2025年未参保缴费,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也就是说,在今年12月31日前交了2026年的医保,但是没有交2025年的医保,到明年4月1日起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或者2025年交了医保,但未在集中缴费期内交2026年医保,补交三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未参保医疗救助对象、当年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及其随调随迁的配偶和子女等,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缴费期政策限制。自2025年起,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参保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同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不超过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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